比特币和德国出境税:当您移居国外时适用什么
核心要点
- 该条款的措辞在这里没有留下任何空间,这就是为什么德国对私人手中直接持有的加密资产不征收退出税的原因。
- 当您离开时,EStG 第 23 条规定的一年持有期继续有效 只要您在德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根据第 23(1) 条第 1 句第 1 款,出售加密资产的收益就属于私人处置交易。
- 加密货币 ETP、ETF 和

首先简短的回答是:如果您私下持有比特币并离开德国,此举本身不会对您的资本利得征税。您注销之日不存在视为销售,也不会对您的钱包余额中的未实现收益征税。许多移民警告的退出税涵盖了加密资产以外的其他东西。
如果您忽略了即使在离开后德国税法对您的影响的四个方面,这一举措仍然可能会变得昂贵:您的税务居住地真正结束的那一刻,您出售时继续运行的一年持有期,您的加密货币投资的法律形式,以及您的税务局将从 2026 报告年度开始自动了解什么的问题。根据德国法律,本文将按顺序阐述这些要点,如有疑问,您可以向税务顾问提供法定参考资料。
第 6 节 AStG 规定的退出税是否适用于私人持有的比特币?
退出税意味着国家对待一项资产就像你在离开当天出售它一样,并对增值的部分征税,尽管你一分钱都没有拿到。这是一种硬性干预,也正是立法者缩小范围的原因。
《对外交易税法》第 6 条适用于第 17(1) 条第 1 EStG 句含义内的股权,即持有公司 1% 以上的股份。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属于该门槛,高于该门槛的股权块也属于该门槛。您自己钱包中的比特币、以太币或稳定币并不是公司的资产。该条款的措辞在这里没有留下任何空间,这就是为什么德国对私人手中直接持有的加密资产不征收退出税的原因。如果您愿意,您可以自行阅读该法规:联邦司法部门户网站上的第 6 条 AStG。
这种区别在两个方面都很重要。任何人通过自己的 GmbH 持有代币并不安全,仅仅因为基础资产是加密货币。在这种情况下,GmbH 股份是触发退出税的资产,其中的代币价值有助于确定应缴税额。这种结构在德国投资者中很普遍,它彻底改变了结果。对此类离开背后的动机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在我们关于加密货币投资者移民原因的调查中找到原因和目的地国家。
您的无限纳税义务何时结束:第 8 AO 条规定的居住地和第 9 AO 条规定的惯常居住地
当您离开时,决定性的问题不是您何时登机,而是您的无限纳税义务何时结束。只要您在德国拥有住所或惯常居所,您就需要承担无限的纳税义务。然后,德国税务机关会记录您的全球收入,包括在新加坡加密货币交易所获得的收益。
居住:关键是关键,不是注销证明
《财政法典》第 8 条根据实际情况定义了居住:您在表明您将保留和使用住宅的情况下保留该住宅。在居民登记处注销登记就是证明,仅此而已。任何人如果将旧公寓空置,或者在家里随时保留一个房间,或者持有合租公寓的钥匙,那么税务局可能会将该住宅视为继续,并承担全部纳税义务。真正的租赁协议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作为亲戚间的恩惠而安排的住宿通常不会。
惯常居住地:六个月线
《财政法典》第 9 条增加了惯常居所:任何在德国连续居住超过六个月的人,即使没有住所,也须承担无限纳税义务,短期中断也会计入该期间。对于拥有德国客户群的移民来说,这是最常见的陷阱。每年夏天都在德国度过,而无需记录这些日子,您将无法应对以后的税务审计。从第一天起就保留一份简单的旅行日志,包括日期、过境点和证据。
如果您的无限纳税义务在年中结束,您还需要一份清晰划分各期间的税务报告。许多投资组合工具默认为完整日历年。我们对加密税务软件和投资组合跟踪器的比较中列出了哪些程序可以处理部分期间和多个税务管辖区。
当您离开时,EStG 第 23 条规定的一年持有期继续有效
只要您在德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根据第 23(1) 条第 1 句第 1 款,出售加密资产的收益就属于私人处置交易。 2 EStG。如果收购和出售之间间隔超过一年,则收益免税。低于此数额的收入将被视为应税收入,并按您的个人税率收取。 1,000 欧元的豁免限额适用于一年内所有私人处置交易的总和。免税限额不是津贴:超出该限额一欧元将使全部收益纳税。
离开这个国家并不会中断这个时期,它只会改变最后的纳税人。重要的是实际出售或交换,以及您当时的纳税居民身份。由此得出本文中最实用的规则:在您的居住地变更尚未完成时不要出售。在注销前两周内,在一年内以硬币兑现,并按德国全额税率支付全部收益。
反之亦然。您获取的数据不会因为您离开该国而消失。您的新居住国家/地区会根据其自己的规则询问您何时购买以及以什么价格购买,有些州会使用抵达时的价格。我们已在其他地方详细记录了哪些记录支持德国持有期限,同样的文件也将在国外为您服务。
EStG 第 23 条规定的一年期限没有国界:从购买之日起一直到结束,无论您届时居住在哪里。
加密货币 ETP、ETF 和基金单位:第 19 条 InvStG 规定的退出税确实会产生影响
对于许多德国投资者来说,这就是事情变得出乎意料的严重的地方。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投资税法》对私人持有的基金单位征收了自己的退出税。根据 InvStG 第 19(3) 条,通过放弃住所或惯常居所而结束无限纳税义务被视为按公平市场价值进行处置。因此,税务机关的行为就像您在离开当天出售了您的基金单位一样。
只有在超过两个阈值时才会触发,其中任何一个就足够了:您在过去五年的某个时间点至少持有基金已发行单位的百分之一,或者您在该基金中的单位的收购成本至少为 500,000 欧元。任何拥有更大的广泛股票 ETF 投资组合以及加密货币配置的人都会比他们希望的更快突破第二个门槛。
您的加密货币头寸本身是否属于这种情况纯粹取决于产品的法律形式。投资单位是《投资税法》含义内的投资基金的单位。相比之下,欧洲常见的加密货币 ETP 大多采用债务证券的结构,即 ETN,因此并不是基金单位。另一方面,美国比特币现货 ETF 是一种基金。单独检查您实际持有的每个头寸,并使用发行条款或关键信息文件,而不是经纪报表上的产品名称。离开时,这种区别决定了五位数的税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