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迟迟宣布加密货币收益:根据第 371 条自愿披露仍可防止起诉
核心要点
- 如果您未能在早期的德国纳税申报表中申报比特币或其他加密资产的收益,您将面临一个有明确答案的问题:根据德国财政法典第 371 条,自愿披露可以使您免受起诉,但只有在犯罪行为尚未被发现且任何法定阻止理由均不适用的情况下才有效。
- 如果满足三个条件,就可以免除起诉:过去十年内一种税种的所有无限制税收违法行为得

如果您未能在早期的德国纳税申报表中申报比特币或其他加密资产的收益,您将面临一个有明确答案的问题:根据德国财政法典第 371 条,自愿披露可以使您免受起诉,但只有在犯罪行为尚未被发现且任何法定阻止理由均不适用的情况下才有效。该窗口目前正在变得越来越短。德国加密资产税收透明度法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027 日历年加密服务提供商将首次向联邦中央税务局传输 2026 年报告期的数据。本文解释了后续申报在实践中的运作方式、哪些年份仍然开放、导致自愿披露失败的原因以及其成本。它不能取代建议:自愿披露是一份具有刑法后果的文件,应由税务顾问或专门从事税法的律师负责。你自己起草,如果忘记一年或一次交换,你就会失去一切起诉的豁免。为什么从 2027 年起您的加密数据将由联邦中央税务局保管加密资产税收透明度法案(简称 KStTG)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获得通过,并将欧盟指令 DAC 8 移植到德国法律中。 DAC 8是欧盟行政合作指令第八版;它将税务机关之间的自动信息交换扩展到加密资产。报告义务由服务提供商本身承担:为客户交换或转移加密资产的交易所、经纪人、托管人和中介机构。投资者本身没有向当局报告任何情况。据联邦中央税务局称,报告的是钱包的汇总交易数据,包括姓名、地址、税务居住地、纳税识别号、出生日期和交易量。在每种情况下,提供者均在下一个日历年的 7 月 31 日之前将数据交付给联邦中央税务局,该办公室在 9 月 30 日之前将数据传递给欧盟中央登记册和国际框架的合作伙伴国家。第一次传输涵盖 2026 年,发生在 2027 年。对于日常用途,这意味着两件事。首先,提供商已经要求提供税务居住地和税务识别号码;任何不回应的人都必须预料到他们的帐户会受到限制。其次,从 2027 年起,税务局将持有大量数据,可与您提交的纳税申报表进行匹配。数据匹配不是刑事诉讼,但它是发现差异的途径。 2026 报告年度未做的事情 该报告涵盖 2026 年以后的时期。它没有对 2017 年至 2025 年进行追溯分析。这是该领域最常见的误解,它会导致两个方向的错误结论。任何相信晚年的人都会自然而然地陷入不必要的恐慌。因此,任何认为过去的岁月是安全的人都会低估税务机关过去向各个交易场所索取用户名单的集体信息要求。第 153 条更正或第 371 条自愿披露:区别是什么 这两种途径都可以更正不完整的纳税申报表,但它们的出发点不同,后果也不同。如果有人随后在评估期到期之前意识到他们提交的申报表不正确或不完整,并且税款可能因此被少报,则适用《财政法典》第 153 条规定的通知和更正义务。该法规的措辞要求立即通知,即毫不犹豫地通知。意思是无意的情况:一个项目被忽视,一个交换被忘记,一个交换被错误地视为免税。相比之下,《财政法典》第 371 条规定的自愿披露是逃税案件(即故意行为)的途径。如果满足三个条件,就可以免除起诉:过去十年内一种税种的所有无限制税收违法行为得到全面纠正,没有阻碍理由,并且及时支付逃税和利息。在实践中,这两种情况之间的界限常常无法清晰地划清,因为意图是一个内部事实。因此,顾问经常进行更正,以便同时满足有效自愿披露的要求。这就是自行起草的致税务局的信件可能存在危险的真正原因:它可能满足第 153 条的要求,但达不到第 371 条要求的完整性。纠正是否转为刑事诉讼取决于阻止理由和完整性。您必须申报哪些年份:评估期和加密货币收益的限制两个时期并存,并且经常被混淆。人们决定税务局是否仍可以评估税收。另一个决定是否仍可以起诉该罪行。 《财政法典》第 169 条规定了评估期限。对于所得税来说,通常是四年。如果鲁莽轻报,则延长至五年,如果逃税,则延长至十年。最重要的是暂停开始:该期限仅从提交纳税申报表当年年底开始,最迟在纳税年度后三年开始。因此,如果您从未提交过 2018 年的申请,那么您必须预计该年的评估仍然开放。刑法的时效有其自身的规则,与是否补缴税款无关。重要的是实际后果:即使没有刑法威胁,一年仍然可以用于税收目的。还得还钱,还要加上利息。如何确定您的案例中哪些年份是开放的 起点并不引人注目:挖掘您自己过去十年的纳税评估,并将您的交易历史与它们放在一起。重要的是每次销售和每次交换的时间;年末账户余额与此无关。即使没有欧元易手,将一枚硬币换成另一枚硬币也算作出于税收目的而处置第一枚硬币。正是这些掉期在旧退货中最常缺失,因为它们感觉不像是在出售。
第 371(2) 条的阻止理由:当自愿披露来得太晚时 如果法规中指定的阻止理由之一已经发生,则不会产生起诉豁免。除其他外,该法律还包括根据《财政法典》第 196 条发出审计令的通知、刑事或行政罚款程序已启动的通知、官员出庭接受税务审计以及在犯罪者明知或必须考虑的情况下发现犯罪行为。一旦每次违法少报的税额超过 25,000 欧元,就会适用单独的封锁理由。发现的障碍是 2027 年起的报告程序对该主题至关重要的原因。当当局认为嫌疑足够具体以致有可能被定罪时,就会发现犯罪行为。因此,一揽子数据匹配不会自动成为一个发现。但任何已经收到税务局关于特定加密货币交易的邮件的人都应该假设时间已经到了,并在发送任何进一步的信件之前听取建议。审计令的阻碍因素同样被低估。它会影响审计期间,并且从通知开始,而不仅仅是从审计开始时开始。任何在信箱中收到现场审计公告并随后撰写自愿披露的人将不再获得审计年份的起诉豁免。完整性而非部分披露:为何半数修正失败 自 2011 年以来,还没有出现过有效的部分自愿披露。该法律要求对过去十年内某一类税种的所有税务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纠正。翻译过来,这意味着:任何只报告单个交易所收益而忽略第二个提供商账户的人都没有做出有效的自愿披露,但已经向权威机构提供了部分证据。对于加密资产来说,这是最难的要求,因为痕迹分散。典型的情况是一个大型交易所、一个早期的小型二级账户、一个去中心化应用程序、一个质押服务和一个硬件钱包,其交易不会出现在任何地方的报告中。如果这些来源之一缺失,则声明中也会缺失该来源。如果您首先必须建立一个概览,那么明智的途径是使用投资组合和税务工具,合并多个来源的交易并生成每年的报告。我们对加密税务软件和投资组合跟踪器的比较显示了哪些提供商可以导入哪些交易所、钱包和协议。该工具不会取代建议,但它提供了数字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任何顾问都无法工作。最常见的错误:被遗忘的第一家交易所 许多持股都是从 2017 年至 2021 年的小账户开始的,通常是在后来离开市场或被另一家接管的提供商处。这正是采购的所在,决定了后续销售的购置成本。如果没有这些数据,收益就无法得到证明,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的收益,税务局就会进行估算。逃税 25,000 欧元起:第 398a 条规定的附加费 如果每次违法少报的税款超过 25,000 欧元,则免于起诉的资格将被取消。结果,案件并未败诉:《财政法》第 398a 条规定,如果缴纳了逃税加利息并支付了额外费用,则可以免除起诉。根据该法规的措辞,该附加税相当于逃税金额10万欧元以下的10%,10万至100万欧元之间的15%,100万欧元以上的20%。如果诉讼程序最终重新启动,则附加费不予退还;然而,它可以抵扣罚款。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逃税,而不是收益,当然也不是投资组合价值。如果您未能申报 40,000 欧元的收益,则根据您的税率,该金额的税收通常会低于起征点。您需要从交易所、钱包和税务工具获取哪些记录 随后的声明最终是一个带有支持证据的算术练习。每年需要的是一份完整的交易清单,其中包含时间戳、按收购顺序匹配的收购和处置、相关时间的价格和费用。除此之外,还有非销售但仍计税的交易记录:质押收入、贷款利息、空投和挖矿奖励。您可以从交易场所本身获取交易历史记录,通常作为账户区域中的文件。任何拥有已关闭的提供商帐户的人都需要支持途径,并且应该尽早开始。我们对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比较中概述了受监管的交易场所,包括谁发布可用的年度报表的问题。对于背后没有提供商的钱包来说,只有区块链本身可以提供帮助:收集地址、导出交易、解释资金流入。关于顺序的实际注意事项:首先建立数据基础,然后计算,然后起草。反之亦然,在分析之前向税务局写一封信,这样你就冒着因不完整而导致免检的风险。顺便说一句,数据基础还决定了您的持有是否可以证明一年持有期过后免税出售的条件。
